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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住房贷款
该项贷款是指借款人在购买房产时,先交纳房价款的一部分,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垫付,并用所购房产权益作为抵押,发展商承担回购义务的一种贷款方式,也可由购房者直接向我行申请贷款。

本业务由两部分构成:银行对发展商按揭额度的办理和银行对购房者按揭贷款的办理。
对发展商按揭额度的办理

发展商申请条件:
应为企业法人,具有经年检的房地产经营许可证;
1、资信良好;
2、在我行开立售楼款回笼专户并办理结算;
3、开发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%;
4、按揭项目位置好,开发手续完备,可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并能领取房产证。

业务程序;
1、发展商填写《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申请表》并提供相关材料;
2、贷前调查及审批;
3、签订《楼宇按揭合作协议》。
对购楼者按揭贷款的办理

购楼者申请条件:
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;
有购楼的合法有效的合同、意向书或协议;
已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购房价款。

业务程序:
购楼者填写《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》并提供相关资料;
贷前调查及审批;
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应手续;
发放贷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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